项目名称 | 年产200吨塑料瓶盖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宁乡市菁华铺乡桃林桥村(宁乡市桃林桥村笔友文化工艺制品厂内) |
建设单位 | 长沙重团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联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公示日期 | 2025.5.22-2025.5.28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菁华铺乡桃林桥村(宁乡市桃林桥村笔友文化工艺制品厂内),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99m2,新建注塑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及回用水厂处理;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企业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粉碎车间粉碎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产生的粉尘通过车间密闭+排气扇+除尘袋的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该项目采取平面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边角料、防尘袋粉尘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后定期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或原料厂家回收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经收集、贮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88980103 通讯地址:宁乡市民之家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